学生工作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生工作 >> 研究生管理 >> 正文
关于重申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问题的通知
点击数: 次 发布时间:2009-09-21 作者: 来源:

     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研究生在学学习年限的最新要求,国务院学位办从2010年开始,对各类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再予以学位信息电子注册,也就是说将来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,同时就业派遣将受到影响。

    研究生院现对各类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进一步重申,并对已经超过或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发布处理意见,通知原文请到研究生院网上查询,链接地址:http://gs.,请大家仔细阅读,按此规定执行。


微信官网
手机官网

      地址:中国·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 邮编:116024  电话:0411-84708460 邮箱:powere@dlut.edu.cn
版权所有:002cc白菜资讯-全讯白菜网论坛官网  Copyright ©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.  技术支持:002cc白菜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