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的通知》的要求,全面落实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,现对能动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中盘亏的设备开展赔偿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赔偿原则
根据大工办纪[2019]36号校长办公会决定,赔偿责任认定原则如下:
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:超过使用年限但仍在使用的、稀缺贵重的及实际残值较高的,赔偿金额=设备原值*5%。
1000元-10万元之间的设备:超过使用年限的赔偿金额=设备原值*1%,未超过使用年限的,赔偿金额=仪器设备原值*(1-已使用年限/折旧年限)。
机动车:超过使用年限的,赔偿金额=设备原值*1%。
1000元以下低值设备:根据2012年颁发的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,已不属固定资产范畴,未按固定资产管理,免于赔偿。
二、赔偿工作安排
1、设备领用人领取赔偿申请表。
2、交款人持赔偿申请表至学校财务处缴款(结合疫情防控情况,财务处建议刷借记卡,贷记卡暂不使用)。交款人自行填写赔偿申请表(一式两份)中认缴的赔偿金额,备注栏中赔偿的画√,不赔偿的画×。
交款人将其中一份申请表交至财务处办理交款(办理地点:主楼西侧楼126会计科大厅14号窗口)。交款后,将财务处出具的收款收据和另一份申请表交回给能动学院908室。
3、对未赔偿的须提供不赔偿的理由。
三、时间节点安排及联系方式
1、赔偿表领取截止时间:2020年6月9日-10日17:00
领取地点:能动大楼908室
2、赔偿款交款地点:主楼西侧楼126 会计科大厅14号专用窗口
3、交款完成后,将收款收据和另一份申请表交回能动学院,报送截止时间:2020年6月16日17:00
报送地点:能动大楼908室
联系人:
馬晙鳴,联系电话:13269411333
张建红,联系电话:13074117042
能动学院
2020年6月9日